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MB2C90741H/2024-0038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25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27  浏览次数:-

  近日,广州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关系着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家提出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加上医疗技术持续进步和医疗行业成本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适应发展要求、不满足现实需求的问题日益显现,价格矛盾比较突出。

  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有关政策和文电精神,着重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同时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项目价格,逐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理顺比价关系,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特点

  (一)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注重总量调控,在合理范围内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保障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通过结构调整,让价格体系更真实体现医疗服务成本与价值,推动医疗服务的均衡发展。

  (二)着重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重点考虑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坚持“三个60%”,即: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且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达到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以上。通过合理的价格引导机制,促使医疗行为进一步回归到以医疗技术为主导,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进步,进而提升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与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三)着力优化检查项目价格。遵循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要求,降低物耗占比高的CT、MR、PET/CT等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规范医疗行为,逐步改善收入结构,加强成本管理和精细化运营,从而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及质量,形成良性循环,提升群众的就医体验及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调价范围和项目。实施范围涵盖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调价过程中,重点考虑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长期未调整、价格成本矛盾突出项目的价格进行调升,对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项目的价格进行调降。经市医保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遴选评估,确定24项调价项目,包括13项调降(CT、磁共振、PET/CT类大型检查),11项调升(门诊诊查费、换药、护理、治疗类),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二)做好政策协同。将调升项目的增量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于门诊诊查费类受众面广、服务量大的项目,调价时同步调整医保政策,保证在充分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同时,又能有效平衡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分级诊疗落实。

  (三)强化政策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医疗机构可自主向下浮动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公立医疗机构要强化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调价要与医保改革、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等政策配套衔接、统筹推进;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做好调价公示,动态监测价格实施,确保调价工作平稳有序。

  四、施行时间

  《方案》自2024年12月30日正式施行。近期,我市同步落地国家和省多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包括价格规范治理、项目新增和修订等,均以降价或减轻群众个人负担为主要导向,也将于2024年12月30日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