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试行)》主要修订了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提高交易规模标准。结合广州小额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新《办法(试行)》第二条将施工类单项合同标的起点金额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服务类单项合同标的起点金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是着力推动简政放权。新《办法(试行)》强化了各行政监督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了交易文件检查环节,取消了交易保证金的要求,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着力缩短交易时间。新《办法(试行)》对各个交易环节时间进行缩减,从发起交易到确定承包人的时间由原来的16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交易效率。此外,还体现电子化的发展方向,新《办法(试行)》提出了小额建设工程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的方向,改变了以往的现场摇珠模式,通过网上抽取方式选取承包候选人,以方便各方交易主体,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