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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行动计划明确 明年底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听全文 2016-04-2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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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备受关注,昨日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其中提出了广州到2017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简称《水十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省实施方案》),广州市结合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广州市实际,以流溪河水环境保护为重点,突出广佛跨界河流及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编制了《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市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的广州市水污染防治主要指标为:到2017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省下达我市的目标要求;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消除劣V类;地下水质量维持稳定,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近岸海域水质维持稳定,达到省下达我市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保障。

  目标和任务不低于《水十条》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实施方案》是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方案,是明确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长期目标和方向的纲领性文件,从10个方面提出了30项工作任务,合计78个子项,涉及23个职能部门和11个区政府,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不低于《水十条》和《省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并要求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级实施方案。

  同时,《市实施方案》按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关于“一个总体方案配套若干专项方案的模式(‘1+N’模式)”要求,设置了11个重点专项方案计划。相关具体工作安排将在重点专项方案、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区级实施方案中予以细化,从而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具体工作的落实。

  具体而言,将以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广州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广州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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