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1〕1号
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延续实施《广州市黄埔区临港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知识城合作项目服务管理中心、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临港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事宜,业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黄埔区临港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穗开国规规字〔2018〕1号)、《关于适用<广州市黄埔区临港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若干事项的解释》(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19〕9号)、《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穗开国规规字〔2018〕2号﹞、《关于适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若干事项的解释》(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19〕8号)、《广州市黄埔区九龙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穗开国规规字〔2019〕1号)、《关于适用<广州市黄埔区九龙片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试行)>若干事项的解释》(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19〕10号)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上述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区片综合地价等相关标准按照省市最新文件执行。
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1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