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全文
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PY0120130067
  • 文  号: 番府〔2013〕99号
  • 实施日期: 2013年07月26日
  • 失效日期: 2018年07月2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失效

关于番禺区长堤东路扩建及安置区工程建设的通告

  • 75

番府〔2013〕99

关于番禺区长堤东路扩建及安置区工程建设的通告

   番禺区长堤东路(区农业局至东江市场段)扩建及安置区工程是我区重点工程之一,位于市桥街。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番禺区长堤东路扩建及安置区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番禺区长堤东路扩建及安置区工程由区基建办负责实施,安置区由市桥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单位。工程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桥街道办事处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统筹实施成片更新改造。

   三、番禺区长堤东路扩建及安置区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被征收人如结婚、离婚、分户、已到法定婚龄的界定时间为2013720日前,自上述截止时间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征收与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37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2375433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