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省、市对防汛防旱防风(以下简称“三防”)工作提了新要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编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2024年,省、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省级、市级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调整了响应条件设置、预警与响应联动、预案衔接与实用性等方面内容。
同时,我区原《广州市花都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于2020年5月印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规定,已到评估修编期限,有必要结合全区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于2024年3月起组织开展修订工作;经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进行应急资源调查、收集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对现行预案的意见建议,7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向各成员单位进行两轮轮征求意见,经协调后与各单位达成一致意见;8月16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一致通过;9月30日通过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审核;11月22日经区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修编后的《广州市花都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立足全区三防工作实际,重新梳理预案的总体框架,细化区三防风险分析,调整区三防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优化预警与预防机制,完善应急响应分级、启动、处置等机制,增加抢险救援的相关工作要求,更新应急保障措施。
共分总则、区域概况、风险分析与重点防护对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与预防、应急响应、抢险救援、保障措施、善后处置、附则共10个章节和14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将预案“编制目的”改为“指导思想”,主要参考国家预案和省、市预案写法,补充了贯彻总书记精神等相关表述,同时明确提出把“不死人、少损失”作为三防工作目标,并参照市预案完善工作原则。(见1.1指导思想、1.4工作原则)
2.更新三防风险分析。根据近几年内外部环境变化,对洪涝风险分析、干旱风险分析、台风风险分析、低温冰冻风险分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3.调整区三防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分工。参照市三防预案,区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实行AB角制度,A角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区领导担任,B角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区领导担任。调整协助分管区领导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和区人武部部长(或政委)为区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组成;删除区供销联社、区融媒体中心2个成员单位;增加区商务局、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两个成员单位;更新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为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并完善各单位职责分工。目前共有31个成员单位。(见4.1.1区三防指挥部组成、4.1.4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4.优化区三防指挥部应急工作小组。结合我区近年防御工作实践,将应急保障组整合为交通运输保障组、通信保障组以及后勤保障组,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不变。(见4.1.2区三防指挥部应急工作小组)
5.完善三防专家组内容。参照市做法,由区三防指挥部指定与灾害或险情密切相关的部门承担组建专家组任务,为水旱风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见4.1.5三防专家组)
6.完善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机构职责。明确“芙蓉旅游度假区的三防工作由狮岭镇负责;花都汽车城管委会的三防工作由属地秀全街、炭步镇、赤坭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负责,汽车城管委会协助属地镇街做好三防工作。(见4.3各镇(街)三防指挥机构)
7.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及工作要求。按信息类型,分别提出雨情、水情、风情、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旱情、冻情、险情、灾情的报送要求,并完善各单位信息报送主要内容。结合《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完善附件“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发布工作要求”,补充了国家防办2020年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作为附件。(见5.1信息报送、附件9、附件10、附件11)
8.细化预警预防准备工作。清晰明确各成员单位与镇街在三防工作中所具体开展的工作,有效提升整体防御效能与应急响应能力。(见5.3预警预防准备)
9.完善水务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机制。参照市三防预案,明确“区三防指挥部授权区水务局负责全区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必要时区水务局提请区三防指挥部,由区三防指挥部直接调度”、“应急防御期间实施泄洪避险调度时,区水务局应事先时通知所影响的属地镇街,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见5.4 水务工程防洪排涝调度)
10.完善应急响应运行机制和要求。细化各类各级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参照市三防预案,增加防暴雨快速预警和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地铁防洪排涝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调整联合值守信息报送要求,对防旱、防冻应急响应分级提出工作要求。(见第6章应急响应)
11.调整区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和联合值守要求。参照市三防预案,增加防暴雨四级坐镇指挥的要求,以及分镇街启动不同类别和级别应急响应下区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和联合值守要求。(见6.1.4区三防指挥部坐镇指挥和联合值守要求)
12.优化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增加将天马河发生不同频率洪水作为各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增加“并且预计对社会产生极为严重影响”。防旱应急响应条件分四级,当市防总启动防旱应急响应,且灾害涉及花都区时,区三防指挥部同步启动本辖区的对应级别的防旱应急响应。防冻应急响应条件分四级,将气象寒冷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预警信号作为前提条件,将同时发生交通堵塞、旅客滞留、农业冻害、水电气信、居民生活等影响作为并列条件,提升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见6.4防汛应急响应、6.5防暴雨内涝应急响应、6.6防风应急响应、6.7防旱应急响应、6.8防冻应急响应)
13.突出抢险救援工作和完善保障措施。参照省、市三防预案,将抢险救援工作要求单列为第7章,并完善保障措施体系。(见第7章抢险救援、第8章保障措施)
14.其他调整。其他细微调整详见预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