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发〔 2009〕 108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广州市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联系。
附件:广州市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
2009年 8月 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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